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1年5月19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始终把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各部门尽锐出战、攻坚克难,东部协作省市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守望相助、鼎力协作,社会各界同向发力、合力帮扶,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经过不懈努力,全省现行标准下552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26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8个国家片区贫困县和17个省定插花型贫困县全部摘帽,如期兑现向党中央立下的“军令状”和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历史性告别了困扰甘肃千百年的绝对贫困,撕下了“苦甲天下”的历史标签,涌现出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为隆重表彰脱贫攻坚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何安等1469名同志“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兰州市纪委监委等925个集体“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使命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品格,时刻守初心、担使命,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全力以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汇聚感恩奋进、砥砺前行的磅礴力量,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