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节水达Ⅱ级评价标准
原标题:我市城市节水达Ⅱ级评价标准
贯彻新发展理念 建设节约型城市
中国甘肃网5月1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李莉)5月10日,兰州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服务中心举行兰州市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宣传新的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器具为主要内容,采取进公共建筑、进企业单位、进居民小区、进学校的方式,引导用水个体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营造“人人节水”的浓厚氛围。仪式现场向获得第十七批节水型居民小区荣誉称号的五家单位授牌。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落实好用水指标管理,加强了对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备案制度,促进水资源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共建筑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居民家庭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兰州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覆盖率为37.1%;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3.30%,计划用水户节水率为47.78%;近郊四区生活用水人口综合生活用水量为101.24升/人/天;污水产生量19684.23万立方米,城市主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9207.09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2020年底,经城市节水专家评审,由省住建厅核定,我市城市节水达到城市节水Ⅱ级评价标准。
2021年,我市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快公共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行公共建筑节水,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引导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推进节约用水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推进创建节水型公共建筑,杜绝公共建筑使用非节水型器具。宣传节水型建筑在中水回用、空调冷却循环水系统等方面的技术和有效措施,总结推广有成效的节水管理制度、节水措施。鼓励供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加强联系沟通,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稳步提升兰州市再生水利用水平。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宣传阵地,开展节水和“洁水”教育,营造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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