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调整
原标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调整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上调5%
3大变化惠及209万人
中国甘肃网4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4月22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及普通门诊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均有不同比例的提高。此项举措将惠及209万城乡居民。
执行时间
2021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涉及住院费用结算以入院日期为准
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参保城乡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住院报销比例统一上调5%。
调整后具体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提高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参保城乡居民在参保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由4万元调整为5万元
提高普通门诊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参保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和重大疾病病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上调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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