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开发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比例不得低于40%
会议现场
中国甘肃网4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4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得低于40%。
会议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县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编制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开发片区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快工作节奏,尽快完成方案编制和上报工作。
2021年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期限为1年,年底未完成实施计划80%的县区,不得申请今后两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确保开发用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得低于40%。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成片开发是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手段,通过综合运用成片开发政策,明确城市近期建设、招商、投资重点区域,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配套需求,实现集中集约、集聚高效、有序发展,进一步改变城市局部到整体面貌,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综合承载力,营造绿色宜居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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