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胥波受贿一案开庭
2021年4月13日,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胥波受贿一案。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胥波利用担任兰州市皋兰县县长、榆中县县委书记、兰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协调用电、工程款支付、土地使用权审批、规划手续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54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庭审中,当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围绕焦点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胥波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important;">平凉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被告人的亲属10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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