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兰州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5.4%、7.7%
原标题:去年我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5.4%、7.7%
1月28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了解到,202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同比增长5.4%,增速比全国和全省分别高出1.9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2元,同比增长7.7%,增速比全国和全省分别高出0.8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8%
2020年,全市深入开展人才引进培养、高端人才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就业和人才服务供给,扶持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3101元,同比增长8%。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比前三季度加快3.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方面,全市不断开展促销活动持续刺激消费市场,扶持创新创业项目带动创业市场发展,举行惠民演出、开展网红打卡地等方式加快文旅市场快速恢复,加之微商、电商等新经济模式崛起等,拉动经营净收入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427元,同比增长15.8%。增长比前三季度加快11.3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方面,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多样化、部分社区发放分红、居民红利收入增加等因素拉动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所增长。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611元,同比增长3.2%。增长比前三季度加快0.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为11013元,较去年略有增加。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7.3%
2020年全市本地特色农业发展优势吸纳大量劳动力,带动本地务工人数增加,保障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全市加大项目建设,辐射带动周边交通、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务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378元,同比增长7.3%。
经营净收入方面,全市农作物总播面积稳中有增,粮食、瓜菜等主要农作物长势良好、喜获丰收,总产量持续增加,总体形势明显好于上年,价量齐升带动牧业增收。同时各类农畜产品价格高位运行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成为支撑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4714元,同比增长6.3%。
市委市政府着力盘活农村资产,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来自集体分红、土地流转、房屋出租等多个渠道,农村居民收入将更加多元化的趋势已露倪端。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09元,同比增长20.7%。转移净收入为2251元,同比增长10.5%。(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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