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报“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调查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沈文刚)26日,甘肃省阳关林场问题调查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调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1月20日,《经济参考报》经参调查栏目刊登文章,反映甘肃省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对此,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代省长任振鹤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当日下午,甘肃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刘长根带领调查组立即抵达敦煌市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并请求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提供了权威的卫星遥感资料进行印证,得出了初步的调查结论。
《通报》介绍了阳关林场基本情况:
阳关林场成立于1963年,距敦煌市区70公里,西北与库姆塔格沙漠相连,东南与阳关镇龙勒村接壤,是全民所有制林场。敦煌市相关资料显示,2000年阳关林场总经营面积为2.57万亩,其中防护林面积约6500亩,园地3270亩(包括约3000亩的葡萄园地),其他用地约15900亩(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截止目前,林场有农户227户687人,管护人员13人。其中,正式编制3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护林员2人,其他人员2人。
2006年,为提高林场经营效益,解决林场职工生计问题,林场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将实地测量的3283亩葡萄园地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全部承包给林场职工。改制过程中,为安置3名下岗职工,还新开垦葡萄园地21亩,葡萄园地面积增至3304亩。
2007年,阳关林场分别与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敦煌飞天公司、永登碧泊公司)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将5000亩林地分别租赁给3家企业经营。其中,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承租2000亩,每年向林场上交租金4万元;敦煌飞天公司承租2000亩,每年上交租金0.5万元;永登碧泊公司承租1000亩,每年上交租金1万元。租赁合同明确,企业要加强林木管理维护,确保林地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承租方未严格履行林木管护责任,导致林木质量降低,阳关林场于2014年至2017年间,与3家承租企业先后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敦煌飞天公司和永登碧泊公司承租的3000亩林地;收回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承租的林地1433亩。敦煌葡萄酒业公司在承租期间,即2009至2012年间,将567亩林地改造为400亩葡萄园地和167亩枣园,至今尚未收回。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阳关林场在林木改造、补植以及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林场未利用地种植梭梭、红柳等灌木6000余亩(尚未成林);加强林场道路两侧行道树改造补种,建成65公里长的乔木骨架网络;同步推进林场卫污、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关于调查核实情况,《通报》指出:
(一)关于林地面积。阳关林场建场前,除少量依托阳关绿洲自然生长的林木外,大部分区域为戈壁和沙丘。根据敦煌市2000年调查资料,当年阳关林场实有防护林面积6500亩左右。经过历年卫星遥感资料比对分析,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情况。2018年至2019年间卫星遥感数据显示,林场范围内有3处面积约42.98亩的疑似林地破坏图斑,经现场核查,主要是阳关林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新修砂石道路和U型灌渠、铺设管线灌线造成的,未发现砍树开垦葡萄园地情况。根据最新的卫星遥感数据测算,阳关林场区域内现有防护林面积6979亩。媒体反映的“2万多亩林地”实际上是林场经营管理面积,“1.3万亩生态林面积”实际上包括林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园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设用地等林场生产生活用地。大家从卫星图片上也可以直观地看出,阳关林场经营管理区域大致可分为西南和东北两大片,这1.33万亩林地实际上是西南方位的这一片区域,林场范围内长期以来只有6000余亩防护林,基本都位于林场西南片区。
(二)关于葡萄园地面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阳关林场为改善职工的经济收入、积累林木管护资金,林场职工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提出了“以林护果,以果养林;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工作思路,引进筛选包括葡萄在内的果树品种进行推广栽培,成为林场区域内农户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通过发展葡萄等经济林,不但改善了林场农户的生活条件,还增加了林地和绿洲面积,为林场防护林建设和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根据调查,2006年林场承包改制时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304亩。通过卫星遥感资料比对,2006年至2011年间,葡萄园地面积没有发生变化。2012年,承租林地的敦煌葡萄酒业公司通过残次林改造,新建葡萄园地400亩。至此,林场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704亩。2013年以来,葡萄园面积再无增加。同时,调查组还查阅了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1999年“一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1488亩,果园2688亩,共计4176亩;2009年“二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2亩,果园4452亩,共计4454亩;2019年“三调”显示,林场有水浇地19亩,果园4706亩,共计4725亩。从1999年至2019年,水浇地和果园面积增加549亩。扣除道路、沟渠、田埂等占地因素,土地调查数据和卫星遥感资料比对数据基本一致。
(三)关于公益林变更情况。根据调查,在2004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中,林业部门认定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5500亩。在2013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因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树龄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严重,按照《甘肃省林地落界实施细则》(2012年)的标准,林场的5500亩林地已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标准,经原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后全部调出了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列为地方公益林管理。这对阳关林场来说是有损失的,因为调出后国家公益林补偿没有了。近几年,通过加强造林、补林项目建设,特别是种植的灌木林部分已达到成林标准,阳关林场正在争取再补列入国家级公益林。
(四)关于对敦煌的影响。敦煌市域面积为3.12万平方公里,主要是荒漠地貌。但有敦煌、阳关两处相距约70公里的绿洲,总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其中阳关林场是阳关绿洲的一小部分。调查组请求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对阳关绿洲开展了卫星遥感监测分析,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阳关绿洲面积及植被情况没有明显变化。调查组还查阅了多年来水文监测资料,数据显示,从1983年开始,阳关地区西土沟流域水资源量总体稳定,且呈现小幅增加趋势。综合相关情况分析,阳关绿洲现状稳定,没有出现明显退化沙化现象,不存在威胁敦煌生态环境情况。
调查组通过现场调查还掌握到,阳关林场管理比较粗放,日常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导致媒体反映的一些问题的发生。
一是林木抚育工作不够规范。阳关林场在林木更新改造中,将部分区域老化枯死的新疆杨等乔木采伐后,补种了梭梭、红柳等灌木树种,导致林场乔木林地面积有所减少,灌木面积有所增加,尤其是林地承租期间(也就是2007年至2017年间)乔木面积减少1000余亩。
二是林木更新采伐管理不够到位。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前一段时间阳关林场在雇佣工人采伐老化枯死树木时,因林场管理不严格,个别工人违规操作,将10余棵尚未完全枯死的行道树从底部锯断,锯断面可见明显的活木痕迹。
三是水资源节约利用不够。目前阳关林场均采取大水漫灌的方式,节水工作滞后,加之为保障农户种植葡萄用水,林地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四是存在违规承租和协调不力问题。2007年,阳关林场将5000亩林地分别出租给3家企业经营。调研组发现,林场出租林地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合同文本不够完整,特别是承租后管理没有跟上,导致承租期间林地更新改造和抚育工作不力。特别是敦煌飞天公司为发展鱼类养殖产业,在阳关林场上游的西土沟实施了拦洪坝、月亮湖、九连湖和十三条防洪坝等工程,将西土沟河截流改道,导致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风沙封堵,影响了下游阳关林场农业生产和生态灌溉用水。
《通报》指出,敦煌飞天公司实施的这些项目,部分位于阳关自然保护区和阳关遗址所在地,违反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审计署开展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反馈意见中,对这些问题都有反映。近年来,敦煌飞天公司自身发展利益与群众利益以及生态保护要求的分歧越发突出,并出现矛盾纠纷,省、市多次组织工作组调查并指导问题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但因飞天公司诉求过高,导致矛盾无法彻底化解,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针对下一步工作打算,《通报》提出:
敦煌历史和文化地位极为重要,生态环境又极为脆弱,保护好敦煌生态环境更显重要和紧迫。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继续严格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针对敦煌生态环境工作,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在加快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总体谋划,确保敦煌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三是通过合理合法方式清收敦煌葡萄酒业公司仍占用的567亩葡萄园和枣园,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种植林木,发挥生态效益。
四是认真做好现有林地管护工作,持续推进植树造林,不断扩大成林面积。积极推动阳关林场国家公益林申报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提升林场生态功能。
五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利用,健全完善节水制度和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引水调水工程前期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敦煌水资源短缺和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问题。
六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推进遗留问题解决,最大限度化解分歧,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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