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绝不是诱导认罪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12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12月30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杨波在出席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重要诉讼制度改革。两年多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讼效率不断提升,但是甘肃省检察机关决不因犯罪嫌疑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对256名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但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各类案件19798件26021人,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总数的85.93%。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19157人,提出量刑建议15284人,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9152人,幅度型量刑建议6132人,占比分别为59.88%和40.12%;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13577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人数的88.83%,其中采纳幅度型量刑建议4956人,采纳率为80.82%;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8621人,采纳率为94.1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并出庭的11574件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2345件,占20.26%;适用简易程序5008件,占43.27%;适用普通程序4221件,占36.47%。
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能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的有6573人,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总人数的25.26%;被判处3年以下轻刑的案件,占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总数的90.41%,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占45.91%,认罪认罚实体从宽得到较好实现。
在适用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办理的占63.53%,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的案件均在10日内办结,平均办案时间缩短7.5天,诉讼效率显著提升。
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从1月份的29.3%上升至11月份的68.0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从1月份的76.95%上升至11月份的96%。
杨波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法掌握尺度,即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没有相关证据支持,检察机关也不会降低证据要求和标准,由此,256名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社会还比较关注受害人一方合法权益保障,在案件办理中,检察院一方面要努力实现被害人权益和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平衡,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也要认真审查,防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平正义的“花钱买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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