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眸“十三五” 喜看新变化】
推进全域无垃圾 打造城乡“高颜值”
——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
村道宽阔干净,景观美丽别致,院落敞亮整齐。
在武威市凉州区,村民利用冬闲时间,对沟渠道路、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
在张掖市芦水湾生态景区,当地首台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利用玻璃、金属、塑料、纸张4种系统,分门别类回收垃圾;
在兰州市,安宁区率先建成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分类体系,形成了社区自治、专业指导、市场运营、全民共建的新模式……
这一切,都是全省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生动实践。
2017年6月28日,省委省政府在甘南州召开全省全域无垃圾现场推进会,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通过三年有效治理,各地城乡环境比治理前有了巨大改观。
截至9月,全省共配备专职、兼职村庄保洁人员14.9万名;配备各式农村垃圾保洁、收集、运输车辆3.82万辆;城乡新建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232座;对垃圾进行收运、处置的行政村覆盖率达99.9%;全省累计清理整治省级无人机航拍和卫星遥感排查出的垃圾堆积点86321处,各地全面整治清理陈年垃圾,累计清理整治各类城乡垃圾1500万余吨,全省625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于今年3月提前完成清理整治,并已在“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系统”中对账销号;各地积极开展清洁文明户、清洁楼道庭院、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垃圾治理,群众爱护保护环境的意识显著提升,村村爱干净、人人讲卫生的社会风气正逐步形成,各地城乡面貌由往昔的“脏乱差”向“整洁美”转变迈出重大一步,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制度措施,对垃圾治理条块责任划分、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制度措施进行系统完善和详细修订,从制度设计上明确了垃圾治理的条块责任,实现了垃圾治理从行业到地方的条块责任层层对接,落实“谁产生的垃圾、谁清理;谁的辖区、谁治理”的具体责任,解决了全域无垃圾“干什么”的问题。
省级定原则、定目标、定方向,具体保洁人员如何配、收运设施如何投、处理设施如何建,由各市州、县区根据各地人口规模、人口分布、村社数量、区域面积、地理交通、原有设施、发展趋势等因素统筹规划。省级财政累计列支全省全域无垃圾奖补资金1.9亿元,每年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市(州)和县(市、区)进行资金奖补,充分调动各地垃圾治理积极性。各地形成了“村户收集、乡镇转运、县乡处理模式”“村户收集、县乡转运、市州处理模式”“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等三种治理体系模式,通过不断健全治理体系,解决了全域无垃圾“怎么干”的问题。
同时,各地按照监督考核要求,逐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逐步形成了省、市、县、乡、村逐级监督考核体系。全省全域无垃圾制度体系、治理体系、监督考核体系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闭环系统,垃圾治理各环节目标导向清晰,落实责任主体清晰,监督考核主体责任清晰,确保了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