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甘肃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原标题:明年年底前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中国甘肃网8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刘晓芳)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旨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检验、影像、超声等专业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推进90%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诊治,实现省市县同质化医疗服务,防止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高患者满意度。
《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所有专科(技术)联盟、城市医联体内部均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1年底前,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各级医疗机构检验、影像、超声等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高,彻底杜绝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方案确定互认项目及范围。检验专业有血常规、尿常规、粪便潜血,乙肝、丙肝常规检测,常规生化,常规细菌培养及药敏。影像专业有头部CT和MRI(核磁共振)、胸部CT、腹部CT和MRI(核磁共振)、脊柱CT和MRI(核磁共振)影像资料。超声专业有腹部彩超(肝、胆、胰、脾、双肾)。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检查检验互认范围:急诊、急救患者;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对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检查项目(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检查资料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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