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王彩云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一)提拔(16名)
王彩云,女,汉族,1980年9月生,无党派,甘肃环县人,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牛维宇,男,汉族,1972年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镇原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共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仇大勇,男,汉族,1969年9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庆阳市能源局党组成员、庆阳市能源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杜 丰,男,汉族,1972年6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华池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宁县委常委、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李治宏,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庆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事秘书科科长,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李洪轩,男,汉族,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泾川人,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法官,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杨宏睿,男,汉族,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合水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连 锴,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无党派,甘肃华池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庆阳市民政局副局长,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张金祥,男,汉族,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发展科科长,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彦高,男,汉族,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镇原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
罗康宁,男,汉族,1967年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大学学历、农学学士,高级农艺师,现任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段登云,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环县人,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正宁县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徐 欣,男,汉族,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甘肃正宁人,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一级警长,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徐恒义,男,汉族,1968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和财务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高登民,男,汉族,1972年9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华池人,大专学历,现任庆阳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曹治川,男,汉族,1964年8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环县人,大专学历,现任庆阳市供销合作社计划财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二)进一步使用(8名)
孙金堂,男,汉族,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大专学历,现任庆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范永田,男,汉族,1968年3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环县人,大专学历,现任庆阳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钱文科,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市委工作部门常务副职。
高世武,男,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合水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高 洁,男,汉族,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党校大专学历,现任中共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庆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
景怀刚,男,汉族,1966年7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合水县公安局政治委员、三级高级警长,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景 锐,男,汉族,1970年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拟进一步使用。
薛 峰,男,汉族,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大学学历、军事硕士,现任庆阳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副县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举报:0934–12380
短信举报:1869341238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
邮政编码:745000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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