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保障高考中考安全有序进行的通知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保障高考中考安全有序进行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专责组、各成员单位:
2020年高考、中考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举行的重大考试和聚集活动,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全市高考、中考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方面
(一)考前准备。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提前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记录,考前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社交活动,不去公共场所,减少接触和传播风险。
(二)考试期间。赴考时如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可不戴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并及时洗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三)家庭保障。考试前,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试期间,建议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家长不要返兰陪考,确需返兰的,要按有关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其他地区返兰的家长,也要落实体温监测等健康观察措施,尽量减少与考生接触;在兰的考生家长要尽量避免非必须的离兰外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高考、中考期间天气炎热,要做好降温避暑工作和房间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合理安排膳食,注意食品安全,做好考生心理疏导,减轻考生心理压力,保证考生足够睡眠。
二、考点防控方面
(一)消毒通风。考试前,各考点要按相关规定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开展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的预防性消毒通风,并张贴消毒通风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考场内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洁;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
(二)体温检测。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三、应急处置方面
(一)考前监测。考生和工作人员考前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的条件,并采取相应的预备措施。
(二)入口检测。考点入口检测出现体温异常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三)考试期间。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补齐。
四、责任落实方面
(一)属地责任。各区县、高新区要按照省、市教育和卫健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防控责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高考、中考组考工作提供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配齐配足防控物资和人员,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状况处置演练,提高工作人员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能力。
(二)行业责任。教育和卫健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范,成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健康状况评估专家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人员责任,建立考点巡回指导机制,在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各项考务工作任务。
(三)家庭责任。考生家庭要按照教育、卫健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要求,落实考生健康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考生健康异常情况,配合学校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提前为考生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高考、中考期间尽量避免考生在宾馆住宿,确需宾馆住宿的,要选择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条件较好的宾馆,并加强自身健康防护,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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