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库建设需要新举措
原标题:新型智库建设需要新举措
周克全
新型智库是党和国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强调,智库建设要精益求精、注重科学、讲求质量,切实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探索新举措,切实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加强智库成果供给侧管理
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加强调查研究与交流合作。加强智库学科建设,鼓励跨学科研究,以满足研究综合性问题之需要。加强调查研究,避免只“研”不“调”和只“调”不“研”。加强智库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合作研究,提高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同国内外智库间的交流,不断开拓智库专家的视野与咨政研究能力,杜绝各种形式的闭门造车、坐而论道。
建立科学的智库成果评价制度。突破以往重学术论著、轻咨政报告的传统科研评价体系,以对国家和地方党委与政府的咨政贡献为核心标准,建立科学的智库成果评价制度,将咨政报告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体系,并提高其权重,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智库课题研究。
推动成果有效转化。建立科研、教学与咨政耦合机制,将学术与教学成果提炼和升华为智库成果。一方面,要构建多层次的学术与教学成果的转化渠道,修订、补充与完善社科规划等课题的结项制度,将咨政报告作为项目结项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党校(行政学院)要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发挥学员资源优势,将一些研究式重大教学成果及时转换为咨政报告,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
加强政府决策的需求侧管理
提高认识与政治站位,扩大政府对智库成果的有效需求。各级党委与政府要把智库建设作为推进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智库成果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条件,切实提升政府对智库成果的有效需求。
成立统一管理机构,提供稳定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成立智库管理机构,负责智库建设与日常管理,对现有各类“智库”进行科学界定、分类管理,对不具备条件者以及各种无固定场所、无固定经费、无固定人才的“虚体智库”不纳入政府智库管理范围;规范专家库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专家业绩考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专家的责任意识与竞争意识;政府要列财政专项经费,通过课题经费划拨、购买成果和事后奖励等方式确保智库持续健康发展。
消除信息交流行政壁垒,健全成果报送制度。从制度上消除政府职能部门对智库的信息壁垒,对敏感信息可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信息交流良性互动体制机制,并建立健全智库成果报送与使用制度,确保智库成果能够及时送达相关部门与领导案头。作者系甘肃省政府参事、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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