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民生、民心,事事关系百姓,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10年来,靖远县民政部门紧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这条主线,紧紧围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
心系困难群众,情牵百姓冷暖。2010年以来,全县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特别是2014年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来,靖远县建立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救助机制,创新救助方式,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研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推进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破解了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了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些制度措施,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
2010年开始,连续10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平均每年提高10%以上,确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850元提高到4428元。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年人均1600元提高到6360元,2010年至2019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13.2亿元。
民政工作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全县民政部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精准认定保障对象,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坚决兜住脱贫攻坚之底。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526户27791人,其中一、二类低保对象4039户9253人;特困供养947户1083人;兜底人口4986户10336人。靖远县把群众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一张张亮眼的民生成绩单背后,蕴含着浓浓的民生情怀,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民生福祉的温度。
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老年人获得更多幸福感
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一个个离家更近、服务更全、环境更优、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场所在靖远大地“遍地开花”,一幅“最美不过夕阳红”的和谐画卷正徐徐展开。
2010年以来,靖远县民政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公办集中供养机构建设,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初步建成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10年来,靖远县充分发挥好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新建大芦、刘川、东湾等5所乡镇敬老院,建成“1+6”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1个县级供养服务中心,6个乡镇供养服务机构),全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床位达到331张。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入住率提高至80%,广大老年人住得更安心、顺心、舒心,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全面得到提升。
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全县共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0所(其中:城市8所,农村132所)。同时,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奖补和社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通了12349服务热线,构建以“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体系,面向城区失能和半失能的空巢、独居等生活困难老人,提供陪护陪聊、家政服务、医疗陪护、心理慰藉和日间照料等服务工作,年服务增加至5000余单,定期开展助老为老主题和走访慰问活动,在城区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助老为老的社会敬老新风尚,使全县老年人真正享受到了质优价廉的服务。
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无缝衔接。建成靖远县老年公寓医疗养老联合体,满足现代老年人“医养共需”的基本生活需求,完成“医养结合”综合性医院完成公开竞聘,由靖远县人民医院建设满足现代老年人“医养共需”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基层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彰显活力
2010年以来,靖远县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贯彻落实落实《村(居)委会组织法》,规范村规民约议事规则,不断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顺利完成了2010年度、2013年度、2016年度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9年全县村(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中,首次建立候选人“联审”工作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使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结构持续优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转变社会治理方式,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有效激发了基层社会活力。
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全县18个乡(镇)174个村和10个社区均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务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了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撤乡改镇工作,2016年9月完成大芦、高湾等8个向撤乡改镇,提升基层服务能力,2013年7月份恢复了18个乡镇民政保障事务所,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174个村10个社区,建成“一站式”便民服务站,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有力,民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010年以来,靖远县着力推动殡葬改革,制定下发《靖远县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和“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实施建设靖远县殡仪服务中心、靖远县盘龙山殡仪服务站、靖远县盘龙山公墓和靖远县殡仪馆项目。靖远县殡葬设施从简陋的火葬场,到如今宽敞明亮、设施先进、服务暖心的现代化殡仪馆;从烟气直排的火化炉,到加装尾气处理装置的智能环保火化机,从单一推行火化,到殡葬礼俗改革,倡导厚养礼葬,促进乡风文明,加大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将城乡特困群众纳入基本殡葬(火化)免费范围,靖远县殡葬事业朝着文明生态、以人为本、健康有序的方向迈进。
婚姻登记服务更加温馨。登记结婚从最早需要支付工本费、出具单位开的结婚介绍信等到如今,仅凭身份证、户口簿、2张“小红照”,新人就可免费办理。婚姻登记实现全省联网,将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设置颁证大厅,推出颁证仪式服务,营造舒适、温馨、有序的登记工作环境,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婚姻登记服务越来越规范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设立了侯登大厅、婚姻辅导室、婚姻档案室,提升服务质量,为婚姻登记对象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婚姻登记服务越来越规范,推动靖远县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得到提升。针对干旱、低温冷冻、沙尘暴、冰雹、暴雨、洪涝和生物病虫害等各种灾害频发,制定出台了《靖远县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预案》,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制、灾害预警监测定期报告制等制度和措施,全县已形成了防范有预案、应急有措施、救济有办法的一整套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同时,申请国家专项资金688万元,建成了靖远县公共应急避难场、靖远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靖远县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全面推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体系现代化。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谱写了靖远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自白银市恢复建市以来,靖远县双拥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驻地官兵的大力支持下,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支持驻地部队建设,初步建立起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经济相衔接的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靖远县连续8年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县”,探索出了一条具有靖远特色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双拥共建的新路子。
一串串铿锵有力的数据背后,是不断升温的“改革力度”和“民生温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靖远县广大民政工作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推动靖远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 吴秀娟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