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亿元!甘肃省明确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使用管理
中国甘肃网5月9日讯(本网记者 张玉芳)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使用管理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兰白基金的来源、使用方向、管理及风控委员会的工作机制等。
兰白基金为财政出资设立的复合型基金,围绕兰白试验区“三大计划”“五大工程”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配置资金链,助推兰白试验区产业升级。本基金共计投入省市区财政资金23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3亿元;兰州市财政资金5亿元;白银市财政资金3亿元;兰州新区财政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科技贷款增信基金4亿元;科技创新创业引导投资基金13亿元;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2亿元;兰白张江基金3亿元;科技投资基金1亿元。根据发展需要和兰白基金实际运营情况,兰白基金各版块资金可适量调剂使用。
《方案》明确,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兰白基金监督和绩效管理的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督兰白基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对基金使用效果进行考核。绩效考核标准结果分为较差、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对受托管理机构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受托管理机构应建立与兰白基金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绩效工资奖惩体系,充分调动受托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积极性。
兰白基金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兰州市政府、白银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等政府机构代表及相关投资领域专家组成,对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风控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由领导小组聘任和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开,每届任期为2年,届满后可连任。
风控委员会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审议修订科技贷款增信基金、科技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审定科技贷款增信基金风险补偿准备金使用方案;审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方案;审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奖励方案;审定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参股投资方案等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