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今年出租车更新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重新配置车辆公开选聘“主人”
原标题:今年出租车更新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重新配置车辆公开选聘“主人”
中国甘肃网3月2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李昕)3月23日下午,市交通委联合兰州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召开答疑会,就近期市民普遍关心的出租汽车更新后重新分配、经营权招投标、车型选用、驾驶员选聘、承租车辆收费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626辆出租车经营权将招投标重新配置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区共有巡游出租汽车10566辆,2020年车辆运营年限满8年需要强制报废的车辆有1267辆,将按50%的比例延续经营权并更新车辆,各企业将按比例分配后不足整辆的按1辆计算,实际分配企业更新637辆。按照有关规定,626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将由市交通委通过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重新配置,并于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根据规定,2020年更新投放的车辆中,油气双燃料车型应为排量1.6升以上、车辆价格8万元以上(以车辆缴纳购置税发票所标定的车价为准),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应在300公里以上。另外,除4辆经营权年限还剩8年的车辆外,其他延续经营、招投标配置和新增运力的经营权期限均为6年。
依据综合排名确定延续承租经营合同
据市交通委介绍,目前,我市2020年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已经开始,车辆根据运营期时间正在陆续停运、报废,车辆选型、购置、生产、挂牌、办理营运手续也在同步推进,更新工作将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为进一步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提升驾驶员队伍素质,对此次延续经营的更新车辆,市交通委将要求各出租企业对所属驾驶员2019年度事故率、违章率和投诉率进行综合排名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按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与实际更新车辆数一致的优秀驾驶员延续承租经营合同,并报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审核。对于招投标配置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的车辆,近期将由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组织集中公开选聘驾驶员,此次没能延续承租出租车的驾驶员届时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对于开展集中选聘的考核方式,市交通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公开选聘就是为了给拟承租出租汽车的广大驾驶员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这位负责人说:“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和特点就是集中公开选聘建立了驾驶员评价优选机制,评价标准明确,评价方法量化,通过层层选拔和优胜劣汰,把最优秀的驾驶员选出来、聘进来、留下来,从而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整体水平,为广大乘客提供更优质的运营服务。”
集中选聘过程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此次驾驶员集中公开选聘将按照《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优选招聘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集中招聘管理办法》,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委托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具体实施,将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技能测试、背景核查等一系列严格规范的招聘流程,相关用工企业全程参与,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根据规定,应聘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取得本市核发的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法定从业资格条件。此外,集中招聘还将注重对驾驶员思想品德、驾驶技能、言谈举止、仪容仪表、职业经历、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驾驶员安全运营和文明服务水平。
市交通委表示,在报名资格审查环节中,评审部门将根据驾驶员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军服役、驾龄、从业年限、参加志愿服务、获评星级驾驶员、获表彰奖励及媒体报道、从业期间事故投诉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除押金和月承租金外再无其他收费项目
会上,市交通委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招聘驾驶员将在4月份开始,实行免费报名,人力资源机构招聘代理费将由各用人出租企业承担,并严禁事后向聘用驾驶员转嫁。这位负责人说:“最终被出租汽车企业聘用的驾驶员将与企业签订承租经营协议,一次性交纳3万元车辆押金,每月交纳车辆承租金3650元。对于企业巧立名目违规收取的各类费用,驾驶员可以拒绝并向市交通委举报,一经调查核实清楚,市交通委将通过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处。”同时,对于未能在集中招聘中聘用的驾驶员,市交通委员将建立招聘驾驶员信息库,在今后出租汽车更换承租人或招聘替班司机时,各企业将在招聘驾驶员信息库中择优选择。
据市交通委介绍,近期,我市交通部门收到了部分企业声称已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向驾驶员收取押金的线索。在此,市交通委严正声明,目前,除我市城区现有29家出租汽车企业之外,任何声称或承诺自己有车辆可以承租给驾驶员的企业或个人均涉嫌诈骗,请广大驾驶员提高警惕。同时,市交通委提醒市民,相关出租汽车报废更新的政策文件均可在市交通委网站查询,而对于企业车辆经营权的延续经营、招标配置或特许经营等信息,市交通委、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和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均会及时公开发布。
2020年更新投放的车辆中,油气双燃料车型应为排量1.6升以上、车辆价格8万元以上,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应在300公里以上。延续经营、招投标配置和新增运力的车辆经营权期限均为6年。
最终被出租汽车企业聘用的驾驶员将与企业签订承租经营协议,一次性交纳3万元车辆押金,每月交纳车辆承租金3650元。对于企业巧立名目违规收取的各类费用,驾驶员可以拒绝并向市交通委举报。
对于招投标配置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的车辆,近期将由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组织集中公开选聘驾驶员。
应聘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取得本市核发的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法定从业资格条件。
相关出租汽车报废更新的政策文件均可在市交通委网站查询,而对于企业车辆经营权的延续经营、招标配置或特许经营等信息,市交通委、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和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均会及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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