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20条优惠政策 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
原标题:我省出台20条优惠政策 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
中国甘肃网3月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沈丽莉)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支撑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省政府于近期出台了《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若干措施》,并谋划储备了一批重大项目。3月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解答了相关问题。
据介绍,《若干措施》涉及土地保障、财政奖补、要素保障、市场准入、服务保障、环境优化等六个方面共20条措施,更加突出促进和保护来甘投资企业权益,更加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努力构建有分量、具新意、能落实的新型招商引资政策体系。
《若干措施》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在内容上,对标先进,充分借鉴了深圳市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以及上海市崇明区对招商引资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收部分按不同档次分别给予奖补等经验,增强政策含金量;在力度上,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大幅降低电价,给予引进人才落户、住房保障等特殊政策,赋予省级以上各类园区区域化评价等自主权;在形式上,既保持与现有政策的紧密衔接,又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做到兑现方式简单快捷;在落实上,明确规定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不来即享”的主动意识,跟踪落实本措施确定的财政奖励、税收奖补等政策,并强化了政策兑现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供应
《若干措施》明确,省级先预留用地规模1万亩,优先保障符合生态产业、总部经济、东部优质转移产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供应。
对符合省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土地综合开发成本价。
对省级确定的十大生态产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
首次进500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吸引总部企业集聚,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经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龙头企业,在我省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正式运营一年后,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500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我省企业首次进入500强企业排名,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500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纳入我省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形成的省级财政收入3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且不低于前3年最高值的总部企业给予奖励。
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家人落户限制
《若干措施》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高管、核心科技技术人员,对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发挥作用的金融机构、科研院校、中央驻甘和省级企业团队,根据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落户限制,有落户意愿的全部及时落户;持有居住证的,同等享受当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实行交易进场“四个零”服务
《若干措施》明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凡通过全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的,实行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的“四个零”服务。
支持来甘投资企业以兼并收购、融资租赁、股权出资、股东对外借款等形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来甘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凡来甘投资企业投资的PPP项目同等享受政府引导资金支持等政策。
严格保护招商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责任制,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纳入政府信用系统,加大对政府相关失信人员的责任追溯。
相关新闻
- 2020-03-05【促“六稳” 强信心】这些招商引资措施很“硬核”
- 2020-03-04【陇法要闻】马剑勇在西和法院调研队伍建设情况
- 2020-03-04疫情防控期间甘肃省审批服务不断档 G30连霍高速清水驿至忠和段扩容改造工程可研报告获批
- 2020-03-04甘肃省水利厅:高质量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