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平凉、武威、嘉峪关四地发布通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原标题:白银、平凉、武威、嘉峪关四地发布通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白银
白银市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差异化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精神以及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白银市5个县区均属低风险区,在“严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取消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监测点,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保证车辆和人员正常通行。居民(村民)正常出入,小区(村)不再执行出入证、健康监测等限制措施。
2.继续加强三级网格管控责任,盯住“重点人”,做到“人盯人”。租房居住生活的外地来银返银人员,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落实好管控措施。
3.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自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起,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防护等工作。
4.全市城乡居民赴外地务工、上学、出差等,由常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
5.来自市外低风险区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来自市外中风险区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人员,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
6.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7.保留火车站、汽车站疫情防控监测点,入银人员出示甘肃健康出行码并健康监测,符合要求的正常放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按提示申领。
8.企业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
9.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便利店、餐饮店、理发店、农资经营、农贸市场等各类商业门点正常营业,实施场所消毒、人员防护等措施,控制人流、避免聚集。
10.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人员聚集性活动。
11.广大市民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12.继续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此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平凉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4号)
根据《平凉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平凉市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扫码出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学校、银行、住宅小区等场所推行“疫情防控出入登记二维码”扫码出行;有离平出行需求的人员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经核实后出行,目的地要求提供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由居住地社区或者村委会开具。
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设置的检疫检测点继续保留,乘客实行实名制“乘车二维码”扫码出行,检疫措施继续严格执行,各县市区间道路、县乡村路口所设置的检疫点一律取消;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严格执行一班次一消毒、非空调车开窗通风、佩戴口罩等措施。
三、实施精准分类管控。对市外低风险区来平返平人员,除六类人员(未治愈的确诊病例、未排除的疑似病例、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治愈出院未满14天居家隔离期者、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者)外,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观察;对市外中风险区来平返平人员,能够提供证明健康相关资料的,不再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对市外高风险区来平返平人员,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实施健康监测、跟踪管理,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四、严格农村社区管理。所有住宅小区(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引导进入本小区(村组)人员有序扫码;对无扫码条件的人员,发放通行证,确保正常出行;对非本小区(村组)外来人员必须引导扫码或填表登记,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各小区(村组)不得无故限制人员和车辆正常出入,不得阻止在本小区(村组)有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入住,对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住户要提供管控服务。
五、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企业、重大项目集体通过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平的,由出发地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酒店、商场、超市、商店、餐饮店、理发店、集贸市场等各类商业门点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人员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措施;有序开放公园广场、旅游景点、室外文化体育场所,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华亭市按照《平凉市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通告。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武威
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11号)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卫生检疫。
二、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人员正常出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按照划小管控单元,加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市外来武返武人员排查。
三、全市城市公交车、县乡、县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市际客运班线2020年2月24日起逐步恢复运营;省际客运班线有序恢复运营。
四、运营车辆严格落实首末站场消毒和运行途中通风等防疫措施;司乘人员驾乘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对发热乘客要重点关注,按有关规定及时有序妥善处置。
五、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报税大厅、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单位2020年2月24日起常态化运行,尽可能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继续严格落实服务场所通风、消毒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继续暂时关闭全市各级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场)、纪念馆、文保单位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景区景点。
七、电影院、网吧、健身房等非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场所继续暂缓营业。
八、各类演唱会音乐会、体育赛事等大型群体性活动和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展会、现场人才招聘等继续暂停。宗教场所各类群体性活动暂时取消。
九、开放性的广场、公园、小游园等公共场所,要定时做好公共设施全覆盖消杀等工作,加强人员管控,禁止聚集性活动。
十、继续暂停群体性聚会娱乐、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走亲串友等聚集活动。
十一、2020年2月22日起,全市所有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便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书店、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措施。
十二、实行市场自由供应,加大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货源生产、采购、调运、配送和门店供应,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和春耕农业生产需求。
十三、保持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通信网络正常运营。
十四、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在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和开工复工。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建立排查制度,加强日常管控,落实消杀措施,采取分区作业、错峰上班、员工分散就餐等措施,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十五、务工人员、社区居民、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所有有外出需求的在武来武返武人员,推行使用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十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十七、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从快从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
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
嘉峪关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3号)
省政府决定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Ⅲ级应急响应,我市无确诊病例,执行低风险区防控措施,在“严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市辖区内所有通道出入口设置的检疫卡点。
二、省内班车、市内出租车、城市公交、农村公交恢复正常运营,执行上座率不超过50%、一班次一消毒、开窗通风等措施。
三、来嘉返嘉人员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供“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来自低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实施居家隔离;中风险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提供健康证明的,不再居家隔离,只进行实时健康监测;高风险区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
四、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等措施,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五、租房居住生活的来嘉返嘉人员,由所在社区、园区、企业或村委会负责落实管理措施。对于来嘉返嘉务工人员,认真落实企业管控主体责任、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控监管责任。
六、取消小区、村组、楼院、单位各类管控措施,居(村)民正常出入居民小区、村组,不再执行限制出入次数等管控措施。
七、滞留在省内外的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自行返程。返回后,按本通告第三、四条规定执行。
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自2020年2月24日起,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干部职工防护工作。
九、企业、重大项目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嘉的,由出发地出具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企业须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十、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点,达到防疫条件全面恢复营业,严格实施场所消毒等措施。
十一、继续禁止群体性聚餐、宴席、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展会、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十二、凡不执行管控措施、瞒报或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类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我市居民有外出需求的,可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按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申领。申领咨询热线12320。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