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全面推行扫码出行
原标题:平凉市崆峒区: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全面推行扫码出行
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平凉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确定崆峒区为疫情低风险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有关要求,在“严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扫码出行
1.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简化登记流程,在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学校、银行、住宅小区、村庄等场所推行扫码登记出行。各单位、各场所要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平凉市疫情防控出入登记系统”二维码,安排专人引导、督促扫码,对拒不配合者,禁止入内。有离崆出行需求的人员,扫描“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核实健康信息后,方可出行。
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2.有序恢复省际客运线路,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城乡公交正常运营,严格执行一班次一消毒、非空调车开窗通风等措施。
3.火车站、汽车站设置的检疫检测点继续保留,检疫措施继续执行。各乡(镇)村道路设置的检疫卡(点)一律取消。
4.鼓励引导客运企业提供“点对点”“门对门”包车服务,对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学生、农民工等群体有序组织,确保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优化村庄社区管理
5.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引导进入本小区(村庄)人员有序扫码。对无扫码条件的人员,发放通行证,确保正常出行。对非本小区(村庄)外来人员必须引导扫码或填表登记,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各小区(村庄)不得无故限制人员和车辆正常出入,不得阻止在本小区(村庄)有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入住,对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住户要提供管控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精准实施分类管控
6.对分级分区管控后,来自区外高风险区的人员,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7.对来自区外中风险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在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8.对来自区外低风险区的人员,在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9.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
10.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11.需要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有序推进复工复业
12.在省外留滞的中、小学教职工、学生尽快返回,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满后正常返学。高校复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13.宾馆、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店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和个人防护措施,引导人员有序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14.恢复开放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等设施场所。
15.继续暂停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六、有效简化审批流程
16.我区居民赴外地务工、上学、出差等,目的地需要提供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由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
17.所有企业、经营性场所、重大项目施工单位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经辖区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现场踏查后,进行复工复业,不再逐级审批报备。企业、经营性场所、重大项目施工单位有责任有义务落实防控要求,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事前指导服务、事中严格监管。凡拒不落实防控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18.企业、重大项目集体通过包车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崆的,由出发地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但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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