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民战“疫”】崇信完成平凉市首例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结报
中国甘肃网2月15日讯 (崇信讯 王军)近日,平凉市首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崇信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治和护理下,解除隔离、康复出院。该患者医疗总费用9081.74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5076.64元、个人自费部分4005.1元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享受了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的医保待遇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崇信县医疗保障局及时预拨、及时跟进、及时指导、及时结算、及时审核,对新冠肺炎患者采取“医保报销+财政补助”的特殊报销政策,对确诊、疑似病人的医疗费用全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分级兜底给予解决,患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完成了全市首例治愈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零自付”结报。
该患者女性,22岁,因在湖北省武汉市打工,春节期间回老家过年,1月22日早9时前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内科门诊就诊,1月27日确诊并收治入院。经省、市、县三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的科学指导和崇信县人民医院的精心治疗,已符合治愈标准,于2月12日痊愈出院。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全市首个治愈出院患者。
据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崇信县医疗保障局着力落实政策保障,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相关文件政策及时下发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用药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按照县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通过与市医保局积极衔接,申请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15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500万元,用于兑付2019年各定点医药机构报销费用,切实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并拨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专项救治资金88万元。通过“医保支付+财政补助”等综合保障策略,确保参保人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为崇信县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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