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设立河湖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原标题: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设立河湖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尽快公告市县级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函》要求,为进一步拓宽我市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积极性,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现将市、区(县)级河湖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各级、各部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
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兰州市市级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8480973
城关区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8826250
七里河区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2212565
西固区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7364690
安宁区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7751521
红古区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6212106
永登县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6412211
榆中县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5234089
皋兰县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1-5726449
监督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优先拨打问题所在区(县)监督电话。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24小时受理,节假日9:00-17:00。
三、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行为;
5.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影响水生态修复等行为。
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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