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关于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公告
关于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公告0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部署落实,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坚决打击和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金昌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实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
一、举报重点
(一)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二)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三)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四)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五)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六)非法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七)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
(八)非法为食用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二、举报方式
鼓励实名举报,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一)受理举报单位名称、电话号码
信件举报: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99号金昌市林业和草原局4楼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
电话举报:
金昌市森林公安局:
0935—5835876
0935—8311119
永昌县森林公安分局:
0935—7522563
15393562556
金川区森林公安派出所:
0935—8319942
电子邮箱:
183502160@qq.com
(二)举报人也可向就近的镇人民政府、县区森林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为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保障全市人民的幸福安康,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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