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2日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20年1月2日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在平凉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中共平凉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
4.列席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6.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审议通过政协平凉市第四届委员会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8.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9.其他。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