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开展案件评查“亮家底”
通讯员 田兆春
“调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上怎么没有骑缝章?”
“谈话笔录怎么没有谈话结束的具体时间?”
“审查调查报告上怎么只有一个人签字?”......
在陇西县纪委监委会议室内,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评查出的问题连续进行提问,面对一连串的提问,办案人员脸上一阵发烫。近日,陇西县纪委监委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发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说明》,对全县十八大以来的134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
评查中,随机抽取各乡镇和机关单位2017年至2018年办理的案件141件,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标准对案件进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并及时召开案件评查通报会,对案件评查中存在问题的17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对2个县直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据悉,今年来,陇西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评查作为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纪检监察全员培训,组织开展案卷观摩的基础上,专门对案卷文书格式及卷内材料制作进行了培训,制定了《审理卷材料顺序及相关文书样式》,在以往审理文书的基础上新增文书样式10种,变更文书样式7种,并设置了案卷封皮,全面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让所办案件公开亮相,把存在的问题交给大家评判,促使办案人员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经过‘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切实提高了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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