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我省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探索3+2幼小一体五年制办学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在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将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意见》,对已建成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城镇小区,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通过补建、改建等方式予以解决;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但有关部门须加强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此外,我省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3+2”幼小一体五年制办学模式。
据了解,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左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适龄学前儿童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3+2”办学模式
《意见》要求,2019年12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规定完成时限,确保优先建设。
到2022年,城区原则上每个街道都建有一所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园。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农村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3+2”幼小一体五年制办学模式(幼儿园3年加小学一、二年级2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
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省原则上达到6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市州力争达到50%。
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
实施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计划,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扩大城区、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各地可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
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执行规划、严格依标配建、严格按时移交、严格规范使用,2019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已建成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城镇小区,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不建、缓建、缩建、停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城镇小区,在整政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鼓励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自主决定
我省将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严禁公办园“有编不补”加大对体罚、变相体罚查处力度
《意见》指出,要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人员。
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推进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适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新入职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经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从教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经专业培训。加大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猥亵、虐待、伤害幼儿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吊销教师资格证,终身不得从教;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每3-5年进行一轮督导评估明年底前完成无证园治理
我省将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数量充足的学前教育专职干部,建设一支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化管理队伍。
加强对幼儿园餐饮食品、消防、校舍、交通、游戏设施和器械、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格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依法认定事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每3到5年对全省所有幼儿园进行一轮督导评估,实现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
2020年底前,积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对经整改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持续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幼儿园不得布置家庭作业
《意见》指出,我省将分级分类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到2022年,全省所有幼儿园在园舍条件、玩教具、幼儿图书、标准化卫生室或保健室和食堂硬件设备配备等方面应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坚持科学保教。制定幼儿园保教人员一日保教流程与规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传授基本的文明礼仪,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材内容、布置家庭作业,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坚持在保教活动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