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兴国等12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原标题: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兴国等12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11月26日,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兴国等12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该案件由县扫黑办督办,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环县人民法院审理规模最大、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2至2017年,被告人张兴国、马权山、张兴有、禹世忠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甘肃环县秦团庄乡与宁夏盐池县麻黄山乡交界处一名为“沟拉壕”的地点合伙开设非法收油点,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涛、姚建伟等人实施非法经营原油行为。为保障不断获取非法利益,张兴国、马权山、张兴有、禹世忠、张涛等人公然对抗油田安保单位,欺压当地百姓,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张兴国、马权山为首要分子、组织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环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侵入住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七项罪名对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环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由刑事审判庭庭长和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的一名员额法官及一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合议庭制定庭审预案、召开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与质证,对部分无异议的证据与事实在庭前达成一致意见,庭审时重点围绕有争议部分展开调查与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紧凑,重点突出。
本次庭审历时15个小时,鉴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效仁、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吕邦辉、县检察院检察长石岩及县扫黑办成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县检察院、环县公安局部分干警、被告人近亲属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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