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五分钟当庭就宣判 兰州这起危险驾驶案为啥审理这么快
庭审现场
中国甘肃网10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文/图)“现在宣判,全体起立!”10月17日上午,兰州安宁区人民法院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开庭仅用五分钟就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一起刑事案件为何审理如此之快,这背后又有哪里法律启示?
“被告人刘某某,你认罪吗?”
“我认。”
当日的开庭没有法庭辩论,也没有律师辩护。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给出量刑意见后,法庭审理无异议,当庭宣判。
兰州安宁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该案独审法官欧艳说,本案之所以快速宣判,适用了新刑诉法速裁程序。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情简单的案件适用速裁。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检察机关审查做了大量工作,被告人刘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依法通过律师保障其权利的同时,确定了速裁程序。所以该案看似审理快速,实际上是前期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这样审理可以提高司法效率。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26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车沿刘沙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被查获。 经鉴定,刘某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61.83mg/100ml,属醉酒驾驶。
2019年8月16日,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8月19日被取保候审。
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陈列事故车辆近视司机安全驾驶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白佳明表示,按照原来的程序,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中的一些事实清楚的案件从刑拘到判决也要持续一年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这次,刘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是安宁区人民法院进驻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后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也是兰州市公检法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快速办理的第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该起案件的审理,对兰州市涉交通安全管理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将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据白佳明介绍,今后,兰州市公检法三部门将逐步推动全市近郊四区涉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法庭集中快速审理。下一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将与各区人民法院合作、携手共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老赖”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和道路交通秩序。
以案说法:分分钟速裁的法律依据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次刑诉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是:突破了原有的诉讼制度设计,在普通、简易程序的二元案件审判模式之外,添加了速裁程序这一全新的刑事案件审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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