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000户以上城镇小区都要配建幼儿园
记者 赵晓燕
市政府日前出台《平凉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切实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方案》提出,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入园专项治理任务,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根据《方案》,我市1000户以上的新建城镇小区要规划建设1所规模至少为6个班的幼儿园。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城镇小区,县(市、区)政府按照就近原则,结合现有幼儿园布局情况,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片区联合建设1所规模适当、满足需求的幼儿园。
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为首期建设的城镇小区,住建部门要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对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按相关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移交当地教育部门的,或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由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办理所占土地及园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闲置不用或挪作他用的,限期交付当地教育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没有依规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优先办为公办幼儿园。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和已制定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确保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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