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原标题: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李雪峰出席
本报讯 (记者马炳玉)6月26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雪峰,副主任张乔英、冯宁平、徐毅和秘书长路畅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冯宁平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进行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结束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副市长杨维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学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郁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不是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崆峒区、华亭市、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10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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