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为长城资源筑起法律“保护墙”(图)
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6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张玉芳 文/图)19日上午,《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记者从发布会获悉,《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关于长城保护的省级专项法规,对于加强甘肃省长城保护意义重大。
《条例》参考国家文物局关于长城保护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充分结合甘肃实际,明确了长城保护的宗旨、适用范围、保护义务、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职责、研究利用、禁止性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共计35条。《条例》对长城的保护要求更加严格、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细化、原则更加明确。
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甘肃长城遗存主要有战国秦和汉、明三代长城,共计3852个编号段落,包括墙体1136段,壕堑295段,关堡153座,单体建筑2238座,与长城相关的遗存30处。甘肃境内现存长城总长度3654千米,占全国总长度的近五分之一,居全国第二,其中明长城1738千米,为全国之首。
甘肃长城分布在全省11个市(州)38个县(区、市),囊括了墙体、关堡、壕堑、烽燧和自然天险等全部长城类型,包含有黄土夯筑、沙土堆筑、砖石砌筑、土石混合、沙石夹杂芦苇或红柳等各种构筑方式,在全面体现中国长城共性的同时,也呈现出浓郁的地域特色,是我国长城的典型代表。
张掖市山丹县境内汉明长城遗迹(资料图)王超 摄
近年来,甘肃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长城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6年,国家文物局开展的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我省得分超过90分,位居全国第二。我省境内长城已全部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嘉峪关关城和玉门关遗址分别于1987年、2014年晋级世界文化遗产。在完成长城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长城资源调查报告。
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萍说,在扎实推进长城保护工作中,甘肃省完成了所有长城段落保护标志,界桩的竖立和全省长城档案编制工作,共树立保护标志4985块、界桩54098根;建立健全长城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嘉峪关、敦煌市成立了专门的长城保护管理机构,对65个段落进行保护管理,其余3787个段落共聘请了1522名长城保护员负责看管,做到了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看管;2016年,省政府组织正式公布了全省3852个编码长城段落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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