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可以评职称了 《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出台
原标题:非遗传承人可以评职称了 《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出台
记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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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6月13日讯 12日记者获悉,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正式印发了《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此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以及群众文化艺术人才等4大类,这意味着省内所有非遗传承人、非遗专业工作人员都可以通过有关单位评定职称。
我省非遗传承人国家级68名,省级617名
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共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7000多条,“花儿”和“环县道情皮影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目前,甘肃已公布代表性项目国家级68项,省级493项,确认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68名,省级617名。
近年来,甘肃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已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非遗保护和传承发展,社会各界关心、关注非遗保护和传承发展,相关学术机构和人员研究非遗保护和传承发展的局面。
《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实施旨在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文化艺术人才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而奋斗。此次标准的出台,也意味着我省所有非遗传承人、非遗专业工作人员都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评定职称、争取更多更有力的扶持和帮助。
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广播、电影、电视等行业的艺术专业人才,群众文化艺术人才4大类机构从事艺术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才。标准主要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正高、副高、中级3个层级,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对应八至十级。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本系列通用的正高、副高、中级职称名称分别是艺术一级、艺术二级、艺术三级,具体名称在“专业类别”前加相应级别,如一级编剧、二级编剧、三级编剧。专业类别包括编剧、文学创作、音乐编辑、导演(编导)、作曲(作词)、指挥、美术师、摄影师(摄像)、舞台美术设计师、录音、剪辑、动漫游戏师、演员、演奏员等。
在艺术系列设置舞台技术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名称分别是高级舞台技师、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其中,高级舞台技师是我省新设置的正高级职称。群众文化艺术人才靠用艺术系列,正高、副高、中级职称名称分别是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
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考核认定
据了解,本系列初级职称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其中,艺术四级对应十一至十三级。
本系列共包括艺术创作、艺术表演、器乐演奏、舞台(影视)技术四大类专业。其中,艺术创作包括戏曲、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专业和群众文化工作中艺术创作、研究的编剧、文学创作、音乐编辑、导演(编导)、作曲(作词)、指挥、美术师、摄影师(摄像)、舞台美术设计师、录音、剪辑、动漫游戏师等。
艺术表演中则包括戏曲、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器乐演奏包括戏曲、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舞台(影视)技术包括戏曲、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
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
标准中还指出了三类情形属于品德有问题的人员。在艺术(群众文化)专业工作及其它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存在不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规定相关行为的;存在明显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
标准中明确,将对考核中发现的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其中,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的3个考核年度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此外,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一票否决”,对因此而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根据或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大类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标准中还强调,凡是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艺术系列中全省做出重大贡献人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全省新兴文化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甘南、临夏州引进人才四大类人员,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评价相应层级高级职称。
记者了解到,标准中还对一些特定的情况进行了条件放宽。其中,从事本专业30年以上的艺术院团专业人员(不含省直和兰州市艺术院团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不作学历要求;从事30年以上戏曲演奏的主奏人员可不参加专业考核;在县剧团工作满25年的演员、演奏员可不参加专业考核。
本评价条件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06年制定的《甘肃省艺术专业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厅〔2006〕41号)、2003年制定的《甘肃省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文厅职改发〔200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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