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不是黑恶犯罪不凑数(组图)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
中国甘肃网6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 文/图)6月11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扫黑除恶要求,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案件办理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专项斗争“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
据了解,截止6月10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68件2008人,提起公诉299件2044人,其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14件303人,以恶势力犯罪起诉191件1362人;对342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75人,纠正漏捕121人,追加起诉151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28件。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甘肃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
杨波介绍,甘肃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组建了122个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报批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需经专门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检察院扫黑办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打准打狠。截止目前共备案审查316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5件,省检察院改变下级院定性34件。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宣教处处长常小锐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活动,对近三年办理的公诉案件和受理的来信来访进行集中排查,并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村“两委”换届、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联系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线索排摸活动,共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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