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回访教育让严管下的厚爱更有温度
通讯员 王学武 乔天倩
今年,定西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对2014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回访教育,鼓励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振行装迈向新的人生之路。
疏导情绪 打消顾虑“站起来”
“在得知自己要被处分时,我有点想不通,遇见镇纪委的人都绕着走。”陇西县云田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在被处分后,一直迈不过心里的坎,干工作也没有了往日的热情。
针对这一情况,陇西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村支书进行回访,与他交心恳谈,帮助他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勉励他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心无旁骛地做好工作。
“正是组织的回访教育,帮我打开了心结、重拾了工作信心。”该村支书在接受采访时动情地说。
“对于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还应做好后半篇文章,既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要鼓励他们放下包袱,重拾信心,鼓足勇气‘站起来’。”渭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渭源县积极探索组织寄语和心理疏导“谈话教育”相结合的回访新模式,一方面在案件审结后对有轻微过错的干部,在处分决定书后附上组织寄语,指出当事人违纪事实、错误导致原因和应负责任,警示其引以为戒、解除顾虑、大胆工作,以优异成绩消除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由案件负责人以“上门谈心”的形式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让他们既充分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又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度”。
有的放矢 管理监督“不掉队”
针对有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好面子,不能正确对待;有的自诩劳苦功高,知错悔错改错表现不明显;有的所在单位顾虑较多,对受处分干部不闻不问等现状问题,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做到了教育、管理和监督并重。
2018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原市食药监局)干部魏某因违反有关法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整个人都是处于一种自责、愧疚和懊恼的状态,感觉在单位里、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受到处分后的魏某如是说。
针对魏某上进心强、思想压力大等特点,定西市纪委监委认真制定了跟踪回访教育方案,鼓励他放下包袱、调整心态、积极作为。
有了组织的激励和关怀,魏某如释重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组织交派的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在集中回访过程中,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疏导解压、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测评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听取受处分本人的认识和单位领导、干部群众对受处分人的评价。
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第一工作组对确定的22名回访对象,结合本人思想汇报,着重走访和调查了解了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思想帮扶和监督管理的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了所在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
临洮县纪委监委按照“见、听、访、评”的回访程序,重点跟踪回访人员6名,帮助解决问题7件。同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穿插落实到回访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容纠并举 担当有为“推一把”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被问责的党员干部中,不乏有能干事、会干事的,只是因为一时的纪律之弦松动导致干错事。
回访教育的实质就是坚持容纠并举,帮助违纪党员干部重拾干事激情、生活信心,重整思想再出发。
为了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确保回访结果合理运用,岷县纪委监委在回访结束后,将回访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装订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并将其作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
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细做实,市纪委审理室统一制定了《受回访人员情况一览表》《受回访人员现实表现民主测评表》等表格材料,建立回访教育台账,要求工作人员根据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据实填写,作为处分解除或延期的重要依据。
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容纠并举,既以回访教育为抓手加强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他们认真悔过改错,又摆明菩萨心肠,对部分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受处分人员,在影响期结束后积极向组织推荐提拔使用,激励他们继续担当作为。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通过甄别鉴定,对5名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工作出色的受处分人员及时进行了书面评价及任职推荐。
“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定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不仅惩处要有力度,关怀更要有温度。做好回访教育,就是让违纪党员干部能在党组织的厚爱下重整思想再出发,打赢打好‘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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