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营造和谐健康人居环境 兰州市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助力“精致兰州”建设
原标题:文明养犬营造和谐健康人居环境 我市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助力“精致兰州”建设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很多好处。但是,如果不对它们进行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问题。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文明养犬、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也是助力“精致兰州”建设的内容之一。5月,我市将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月主题活动,规范市民养犬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规范养犬、文明科学养犬工作。
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为了引导和动员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文明养犬整治月活动,市文明办于日前出台了相关《方案》。《方案》指出,要大力宣传犬只登记、监督、管理工作,犬只的防疫措施,流浪犬管理,以及强化处罚力度,解决携犬外出不使用牵引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犬只乱吠扰民等现象。围绕物业服务企业和犬业协会等组织规范养犬和文明养犬管理的主体责任,宣传社会组织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科学养犬、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活动。
另外,通过多种平台和方式曝光遛狗不拴绳、随地大小便且不清理、半夜犬吠扰民、放任犬只在孩子身边转、带犬只去公共场所、饲养禁养犬种、随意弃养宠物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对养犬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督促办证点规范办理犬只登记、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电子信息系统,对未登记和未植入电子标识的犬只、禁养犬,携带犬只进入黄河风情线、公共绿地、城市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区域的依法进行处理,查处犬只扰民、伤人等治安案件;查处违法占道售犬行为,加大流浪犬收容捕捉;监管犬只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大人患狂犬病等疫情监测,做好人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运输、保存、使用和患者诊治;调处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和治安隐患。
解决流浪犬影响市容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城管委按照管理需要设置了“一室四科”,即:办公室、兽医科、饲养科、后勤科和保卫科,配备兽医师和犬只护理员等30余名工作人员。犬只留检所划分八个功能区:接待区、接收区、隔离区、犬舍区、活动区、领养区、宣教区、办公区,具备犬只留置、检疫、免疫、医治、绝育、宣教和领养等多种功能。同时,市城管委督导犬只留检所还制定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兽医岗位职责、犬只护理员岗位职责、门卫岗位职责和转运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了犬只移交、接收登记和死亡登记等工作记录。
另外,按照“捕捉(各区执法部门)——移交(指定地点办理移交手续,交甘肃山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运输(甘肃山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红古花庄犬只留检所)——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一犬一档案)——检查(留检所兽医)——免疫(留检所兽医)——隔离(隔离区)——饲养(饲养区)”的工作流程,进行运营管理。还制订了考核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做到文明捕捉、文明转运、文明饲养。
兰州市城管委出台了整治方案,成立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专项整治区域主要集中在黄河风情线、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和车站等区域。为了做好此次整治工作,在现有捕捉和留检的基础上,明确了任务。一是成立队伍,各单位成立流浪犬捕捉专业队伍,专职承担流浪犬只捕捉、运输和移交工作。二是配备设施,为了安全捕捉,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捕捉流浪犬专用工具,运输车辆和专用笼子。三是及时捕捉,各单位对辖区内的所有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对弃养犬只进行收容。四是移交建档,各单位将捕捉的流浪犬只送到指定地点办理移交手续,交由留检所接收统一管理。留检所对犬只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一犬一档案。五是从严查处,各单位全面捕捉辖区内的流浪犬只,同时,查处违法占道售犬行为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六是整治经费。根据《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七是建立长效。通过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形成长效管理、捕捉、收容和查处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流浪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也鼓励民间犬只救助机构和爱犬人士依法从事犬只救助活动,并将流浪犬送至犬只留检所。最终实现城市主次干道、景区、公园、广场和车站等区域视野内无流浪犬只。
市城管委提醒广大犬只饲养者,希望养犬人规范养犬行为,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自觉将犬只实行拴养,依法办理犬证,植入电子标识。市民如果有流浪犬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拨城管投诉电话12319反映,市城管委会及时进行处理。
严格管理区内禁养大型烈犬
2017年起实施的《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兰州市划分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严格管理区不能饲养大型烈犬,禁养的犬只共有三十余种。
《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将兰州市划分为“严格管理区”,包括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一般管理区”包括红古区、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年审、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免疫制度。
在严格管理区不能饲养大型烈犬,目前禁养的共有三十余种,包括巴西菲勒犬、比特犬、阿根廷杜高犬、比利时牧羊犬、波音达猎犬、伯恩山犬、藏獒、大白熊犬、川东猎犬、大丹犬、杜宾犬、德国牧羊犬、俄罗斯黑梗、弗兰德牧牛犬、高加索、卡斯罗、昆明犬、加纳利犬、狼青、猎鹿犬、牛头梗、马犬、拳师犬、纽芬兰犬、圣伯纳犬、斯塔福、苏俄牧羊犬、土佐犬、威玛猎犬、意大利纽波利顿、英国寻猎犬、英国马士提夫、中亚牧羊犬。
需要强调的是,若养犬人的行为影响或伤害到了他人,相关部门将对其做出处罚。严管区禁止个人饲养、繁殖、经营禁养犬,如果在严格管理区个人饲养禁养犬,或者在严格管理区繁殖经营禁养犬,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自行处置,逾期不处置的,将处以每只5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严管区内犬只必须办理登记,在严格管理区,养犬人不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的,责令整改后逾期仍不登记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养犬登记必须年审,养犬人如果不按时办理年审,信息变更后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养犬保护美丽生活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公安网登记在册的各类犬只有3.3万多只,还有大量流浪犬、无主犬无法统计。自2017年《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职能部门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但不文明养犬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如遛狗不牵绳,宠物排便后不进行清理,公园绿地随处随意遛狗,被明令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依旧出没于公共场所等,而流浪狗数量逐步增加,依然对居民构成安全隐患,咬伤行人等事件时有发生。
对此,2018年3月,兰州市城管委开展了全市流浪犬集中捕捉整治月活动,同年5月城关区又对全区的流浪犬进行全面捕捉。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犬只留检所的犬只已超过5000只,目前已领养300多只,并对领养犬进行办证登记。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兰州市公安局作为兰州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通过制作养犬登记证办理事项、依法查处没收禁养犬和无主犬、指定办证点、组织派出所民警联系小区进行宣传等方式,在加强犬只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兰州市公安局将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兰州市养犬管理工作。
“文明养犬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也是每个养犬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黄河风情线执法大队杨珺茹呼吁广大养犬居民,出门遛狗时为爱犬佩带牵引绳,防止其追人或惊吓到路人;出门时自觉带上纸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狗狗留下的排泄物;争做文明养犬人,保护我们美丽的生活环境,为文明城市建设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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