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陇周刊(2019年 第11期)【专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中国甘肃网4月2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王丽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成效。至目前,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3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9件165人,批准逮捕28件154人,追加逮捕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件216人;提起公诉7件91人。
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对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依法快侦、快捕,起诉了一批案件。敦煌的胡某等3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案件,玉门的殷某等人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的恶势力犯罪案件,金塔的黄某等13人套路贷案件,均提起公诉,起到了起诉一案、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突出重点、专群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了线索排查核查,从登记建账、分析梳理、移交移送、督办催办、结果反馈、答复举报人等环节加强线索管理,及时向举报人答复核查结果。至目前,已移送案件线索11条,经查证后批捕36人,提起公诉43人。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办案中深挖“保护伞”,决不放过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对外,检察机关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核查反馈等协调联动机制;对内,建立“保护伞”“关系网”深挖彻查制度、完善内部清理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目前,已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5条。
此外,对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肃州区周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前介入侦查,多次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和案情分析研判会,与办案民警会商研判侦查重点、难点,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线索深挖,巩固扩大战果。至目前,已批准逮捕41人,不捕5人,追加逮捕9人。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力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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