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永靖打造应急救援“3+4”体系 县、片区、乡、村联动 编织四级“应急救援防护网”
原标题:永靖打造应急救援“3+4”体系 县、片区、乡、村联动 编织四级“应急救援防护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甘肃省永靖县根据相关法律,并结合该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防治实际,制定了《永靖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近日,这一方案被甘肃省应急厅转发给各市州,要求其指导所辖区县学习借鉴。
《方案》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五方面对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对县市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3月18日,该县召开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会,启动《方案》实施工作。
应急体系建设至村
永靖县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全县现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79处,防洪防汛任务艰巨、地质灾害和农村偏远地区火灾时有发生。全县有非煤矿山砂石料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形势比较严峻。
“原有的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机构不健全,应急救援力量相对分散,没有建立相互协调、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永靖县应急救援局副局长刘永亮说,“这些应该是很多县的共性问题。”
为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方案》提出建立县、片区、乡(镇)、村四级应急救援队伍,编织四级“应急救援防护网”。据介绍,全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包括县应急管理局、乡(镇)应急管理所、村(社区)应急管理室三级应急管理机构和县应急救援联队和小分队、片区应急救援中队、乡(镇)应急(消防)救援中队、村(社区)应急(消防)救援队四个层面的队伍建设及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等部分。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方案》要求以原乡(镇)安监站、村(社区)安监室为主体,组建乡(镇)应急管理所、村(社区)应急管理室。同时,利用水务、交通(海事)、公安、气象、地震和林业、旅游等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集应急指挥、风险预警、隐患管控、监督监管、调查取证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县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方案》,乡(镇)应急管理所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所长,乡(镇)长、副乡(镇)长、武装部长等任副所长,原乡(镇)安监站站长任专职副所长,村(社区)应急管理室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
组建县应急救援联队
“当进行跨地区、跨行业作业时,指挥权限不清、机制不顺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时有发生。”永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焦保义说。
为此,《方案》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消防)救援小分队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联合组成县应急救援联队,联队队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队长。同时,在县交通(海事)、公安、水务、农业农村、地震、气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辖区重点企业分别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小分队队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同时,乡(镇)应急(消防)救援中队以全体乡(镇)干部为主体,整合乡(镇)派出所、民兵预备役、卫生院、学校及辖区单位、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乡(镇)生态护林员、地质灾害信息员、农村道路养护员等人员组成,队长由乡(镇)长兼任。村(社区)应急(消防)救援队由村(社区)应急管理室全体人员、村民小组组长及村卫生室、学校、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构成,队长由村(社区)应急管理室主任兼任。
进一步梳理各级权责
《方案》对应急救援体制中的各级权责进行进一步梳理。加强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乡(镇)应急管理所的日常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业务指导;乡(镇)应急管理所负责村(社区)应急管理室的日常管理。县应急救援联队由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预案统一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联队各小分队的日常管理,并由上一级应急救援队负责下一级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方案》要求各县、乡(镇)、村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针对风险隐患特点,在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建立风险数据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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