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七里河区韩家坪公墓区清明祭祀温馨提示
韩家坪公墓区清明祭祀温馨提示
为了加强对墓区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坟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特通告如下:
一、倡导节地生态安葬,严禁偷埋乱葬,已埋葬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尽快补办手续,接受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二、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提倡栽树献花,反对填土焚纸。严禁乱圈乱占,已圈占的由坟主自行恢复原状,拒不执行的其相关权益殡葬法规不受保护。
三、墓区全面推广节地环保、旧坟园林化改造,对主动申请办理的按时间先后给予优惠。
四、墓区分区划片逐步绿化、美化,墓主应积极缴纳绿化费,协助墓区尽快提高墓区绿化率。
五、墓区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凭公墓证和缴费凭证进入墓区,闲杂人员、车辆不得入内。
六、墓区将全面普查、审核、编号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广大墓主要及时缴纳护墓管理费,如连续三年未缴纳管理费,将根据殡葬法规视同无主坟。对历史上形成的不同时期的占棺证,持证人必须在5月底前到墓区办公室审核登记,换发新证,逾期不再受理,按无效占棺对待。
七、墓区所有旧坟改造、维修加固等相关事务必须由墓主本人提前凭有效公墓证及缴费凭证向墓区管理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修坟,未经批准后果自负。
八、墓区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对冒充墓区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广大墓主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希周知
墓区管理办:2391053 18393817586
经营管理办:13919165698
监督电话:2606390 13919410285
七里河区韩家坪公墓管理办公室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