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开展3.15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中国甘肃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马步虎)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3月14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康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26家单位,在市政广场开展了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摆放了醒目的21块大型主题、案例、食药安全宣传展板,工作人员为参与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年报公示流程》、《农机安全手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安全用药知识读本》等20余种宣传资料和红色、绿色、蓝色环保购物袋及印有宣传标语的纸杯。以音响播放和现场讲解为主要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展示了烟、酒、肥皂、电热毯、电饭煲、电线、地条钢等十余种假冒伪劣商品。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以典型维权案例为依托,采取现场讲解、实物对比的方式,为参与群众讲授了识假辨假知识,引导消费者不断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在现场申诉举报区,设立了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台,现场接受群众消费咨询、投诉,共计接待群众消费咨询120多人次,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权利意识和合法维权能力,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还给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7万余张(册)、环保购物袋2000余个、纸杯5000余个。宣传活动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通过捣碎、填埋方式销毁了近年来查处没收的各类假冒伪劣、侵权商品和不合格食品药品化妆品11个大类76个品种,标值9.23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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