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26条措施 促进全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原标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26条措施
促进全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中国甘肃网2月27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记者孙振杰)2月21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结合全市法院实际,立足审判职能,出台了《关于立足审判职能促进全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施意见》,力争为全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成果;要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要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诉调对接工作,探索设立驻人民法院调解室,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制度,积极会同地方党政机关、行业团体、基层组织落实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要加强司法确认工作,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依法申请确认其效力的,要在第一时间及时跟进审查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避免出现矛盾反复现象。
《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纽带作用和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示范、保障作用,积极做好司法确认等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工作,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引入人民调解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信访化解,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极端非正常上访事件;要加强舆情研判和防范化解工作,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三同步”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涉诉负面舆情事件。
Copyright 金昌日报数字报刊|所有内容为金昌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陇ICP
相关新闻
- 2019-02-27金昌市财税工作一季度“开门红”情况 暨成立金控担保公司推进会召开 杨建武出席并讲话
- 2019-02-27中国共产党金昌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 2019-02-27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常守远主持并讲话
- 2019-02-26【我和我的祖国】巾帼绽芳华 奋进谱新篇 ——金昌市妇联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全市妇女事业发展成果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