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共同团结进步 共同繁荣发展 ——肃州区富康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肃州区富康路社区始终把“干部群众受教育、民族团结上台阶、各族群众得实惠”作为总体目标,把促进社区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民族团结成果进一步巩固,有力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据了解,富康路社区有常住居民6130户18930人。其中,少数民族居民40户88人。社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社区从组织领导、制度完善、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集中宣传,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并在楼院小区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报,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为做好督查落实,社区还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目标,并由社区党总支不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创建工作始终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
为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社区从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入手,在辖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家庭、示范小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至目前,社区共推荐评选民族团结示范家庭6户、示范小区2个,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促团结、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纵深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社区充分利用“网格+支部”的管理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少数民族居民的基本情况,为他们提供最贴心的服务,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在社区综治办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在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社区坚持“主动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在教育疏导、重在平时做好工作、重在解决在萌芽状态。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处置。运用讲亲情、讲友情、讲道理、讲法律等方式,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加强各民族居民的沟通交流,社区还搭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成立多支文化服务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召开少数民族居民座谈会,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辖区少数民族居民的诉求。 富康路社区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对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网格化管理优势,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动态,帮助他们增强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促进各族同胞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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