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维权】买家具赠电器 没有身份信息不兑现?月星家居广场被投诉
中国甘肃网2月18日讯(宋芳科 程健 文/图)参加商场赠电器活动,但需消费者出示本人证件,因消费者不愿出示,致使商家不予兑现。近日,本网热线0931—8960109接到这样一起消费维权投诉。18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律师表示:商家有义务兑现。
消费者:消费满3万却难兑奖
据市民李先生介绍,他于今年元月份在兰州月星家居广场购买家具时,参加了购满3万送价值2000元扫地机的促销活动。期间,单笔消费36900元,满足这一活动规定。然而,当他与商家联系兑奖时,商家表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兑现。
“当时在订单上没有写我的名字,但商家要求必须订单所写名字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去兑取,其他人不能兑取。”李先生认为,身份信息属隐私信息,商家无权查看或者备份自己的身份信息,作为消费者,既然已经消费,商家就应该兑现承诺。
“消费时,他们也没有明确要求兑取电器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现在这样要求,属于不合理行为。”李先生表示,他不愿意向商家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
商家:核实当事人即可兑现
接到求助后,记者来到月星家居广场,就该事件进行了了解。
该商场企划部汤姓经理告诉记者,前期李先生和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就此事进行了沟通,他也知道此事。商场制定该活动时规定要登记兑取人的信息,领取赠品时,还要合影留下记录,所以才提出这一要求。
“并不是说非得订单上写的那个人亲自来领取。”汤姓经理介绍:“只要我们核实是消费者授权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拿着订单来兑取扫地机。查看身份信息,只是为了核实而已,是他自己和我们沟通有问题。”
律师:作为消费条款 商家有义务兑现
针对李先生遇到的这一问题,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党振清律师表示,李先生在消费时,已与商家达成了买卖合同。“购满3万获赠价值2000元扫地机”作为消费时一项条款,商家有义务给予兑现。商家提出的要求消费者出示身份信息一项,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款,属商家自发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甘肃网启动2019年“3·15”维权行动,如果你在消费中遇到侵权,请拨打中国甘肃网小陇热线0931-8960109和我们联系,中国甘肃网将第一时间和市场监督部门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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