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政〔2019〕8号)等文件精神,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实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本次招录将面向全省公开招录男性消防员635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招录280名,森林消防队伍招录3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二、网上报名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1月25日后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招录对象可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身份证、居住证等图片,其中证件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蓝、白单色,PNG、JPG或JPEG格式,大小100K-500K,像素358×441)。招录对象须凭用户名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查询招录进度。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对象可于2019年3月6日10时后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退伍证、毕业证等材料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三、招录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招录考核具体安排,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以及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中招录、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的,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批准正式录用的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五、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其职业发展和保障详见国家应急管理部招录公告。
六、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消防救援队伍咨询电话:0931-5157130
森林消防队伍咨询电话:0931-613214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省应急管理厅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0931-7608231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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