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出台农村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办法
中国甘肃网1月3日讯(通讯员 周茉莉)近日,张掖市人社局下发了《张掖市农村人才市内有效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和《张掖市企业有效职称评定办法(试行)》。这次新的办法出台,为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据悉,两个《办法》紧扣中央和省市要求,积极探索对农村和企业人才的评价工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与之前的评价标准比较,新的两个《办法》有六大突破和创新:取消学历、资历、台阶、论文、外语和计算机等的限制。以品德、能力、业绩为评价导向,农村人才和企业人才只要符合相关业绩条件,就可申报评定相应层级的职称。
建立了特殊人才职称评定“直通车”制度。对有特殊专长、贡献突出的农村人才和企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直接评定副高级职称。
初级职称一律进行考核认定。农村人才初级职称由乡镇直接考核认定,企业人才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直接考核认定。
将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培训相衔接。对农村和企业达不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人员,只要参加了本专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申报评定相应层级的职称。
设立了正高级职称。对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农村人才,或在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人才,可申报评审市内有效正高级职称。
畅通了企业人员申报职称的渠道。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企业不及时上报的,可由个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向企业核实申报人员情况后接收申报材料。企业人才申报评定职称,其专业工作年限不再与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相挂钩,专业工作年限和在岗情况,由主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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