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矿业权分类退出情况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和矿业权分类退出情况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县区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全力配合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及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扎实推进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矿业权分类退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紧紧围绕环保约谈、中央环保督察、新闻媒体报道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山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清理摸底,坚决关停保护区内一切矿山探采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项目实施全面、科学、系统地修复整治,对自然保护区符合补偿式退出的矿权予以补偿后彻底退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此已无任何矿山探采活动,逐步实现了祁连山保护区回复平静,生态恢复、修养生息的良好景象。止2018年6月30日,市国土资源系统承担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修复治理及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已按省、市要求实现全面完成了任务,全市保护区内77个矿业权(117个整治点)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列入注销式退出的44个,列入扣除式退出的7个,列入补偿式退出的26个,注销和扣除退出的矿业权资料申报工作全面完成;非煤矿业权补偿式退出工作全面完成,完成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一是坚持把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作为树牢“四个意识”最直接、最现实、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先后召开15次党组会议、19次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多次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县区国土局和基层国土所,以讲党课的形式为全市国土系统干部宣讲国家和省上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着力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理论学习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把握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二是主动承担祁连山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主体责任,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整改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要求;局班子成员牵头成立四个督查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紧盯整改工作重要环节,深入矿山整治整改现场办公,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山环境的整改整治工作。同时,针对整治难度较大的问题,主动靠前、一线对接,协调解决整改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了上下统筹协调、步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清单制”管理、“限时整改”推进和“督察落实”调度等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将整改任务纳入县区国土资源局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对117个矿点(环保部约谈的15个,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四部委下沉督察及央视媒体通报的7个,张掖市自查出的95个)的整治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打好攻坚战,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具体事项,汇集了高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注重分类施策,扎实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中,全市国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4486”(四个重点、四个一批、八项措施、六不放过)的工作方式方法,以问题得不到彻底整治誓不罢休的决心积极投身工作,确保了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全面完成。一是围绕摸底排查、专家评审、设定标准、制定方案“四个重点”,在对保护区内外矿业权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批准下发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委托专业单位技术骨干组成专家组,按照“分类施策、一矿一策”的原则,根据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布位置和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逐矿逐项制定治理修复方案和整治标准,由中科院、兰州大学等相关领域的院士和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将排查项目划分为人工机械恢复、自然恢复等类别,为整治修复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标准。二是严格按照整改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公示一批“四个一批”的要求,专门制定了整改验收方案,建立了逐级核查验收、专家评估认定和媒体公开公示的验收销号制度,统一标准、统一验收,先后分五批次对78个整治点现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切实做到“边整治,边验收”,确保了整改整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留尾巴、不留死角,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从快从严落实整治工作“八项措施”(人员撤离、设备拆除、封堵矿井口、平整场地、人工覆土、植树种草、封育围栏、加固护坡),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恢复治理方案,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加强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护区内环境受到影响和破坏的探采项目得到了科学有效的整治修复。四是坚持“六不放过” 要求(探采项目没有关停退出不放过,设施没有拆除清理不放过,现场没有治理不放过,配套措施没有全面落实不放过,公示验收没有过关不放过,长效监管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从2016年12月至今,市局先后组织300多人次深入祁连山矿业权项目整治现场200余次,行程7万多公里,开展多频次、多形式的“大督查”“回头看”“再提升”工作,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确保了整改整治质量。
(三)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矿权退出。坚持以法律政策为准绳,严格按照省政府《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程序步骤,稳步有序开展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一是坚持思想发动,主动开展对接。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学习培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退出政策,报请市整改指挥部会议研究审定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确定了矿业权分类退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以及职责分工。自2017年8月以来,先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矿业权人多次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矿权人的投资情况和诉求,积极宣讲退出政策法规,为分类退出工作树起了政策“围墙”。相关县区按照程序和退出办法的规定,确定了纳入注销式退出、扣除式退出和补偿式退出的范围,为退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坚持分类推进,严格规范流程。按照“三清三查四甄别,四核四谈五认定”的工作程序和步骤,全面清理摸底补偿式退出矿山的建设投入、审批手续、单据凭证等情况,扎实开展探矿权勘查成果资料查证、矿山开采成本投入调查询价、票据协议真实性调查、印证资料审计部门甄别等,积极协调省内地勘系统行业专家对探矿权自主勘查投入进行核定和现场核实,并根据《退出办法》和政策规定,统一矿业权投入认定标准和补偿标准,确保所有矿业权退出认定条件“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类为每一个退出项目“量身定做”退出方案,围绕注销、扣除、补偿三种退出方式,加强与矿业权人协商洽谈,建立退出补偿资金共管账户,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邀请法律专家团队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指导,保证了工作的公平公正,得到了绝大多数企业主的认可。三是坚持全程调度,破解工作难点。市局主要负责人每周调度一次补偿协商进展情况,每月督查一次协商洽谈进展,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分管负责人带领工作组赴责任县区靠前指挥,及时配合开展协商洽谈工作,协调解决协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全程监督矿业权补偿退出协商的过程和具体环节,扎实有效推动矿业权补偿退出进程,确保了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纰漏,每一个退出的矿业权项目都依法依规办成铁案。
(四)立足举一反三,全面推进环境整治。一是早动员,迅速开展全域生态环境整治。坚持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与保护区外围区域矿山环境整治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从2017年8月开始,我们率先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张掖全域矿山环境排查整治行动,通过全面督查整治和不间断的提质提标,目前排查出的215个矿业权项目正在进行全面整治,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域整治任务。同时,坚决彻底整改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的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进行整治和监管的33处监测点均按要求开展恢复整治并全部整改到位,日常监管责任全部落实,黑河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二是树典型,示范引领推动面上工作。为持续推进张掖全域矿山环境整治,我们以“找准问题、强势发力、统一标准、全域整治,力促生态环境优良”为总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确定了3个整治先进典型,并于8月7日专门组织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保护区外围全域矿业权矿山环境整治观摩活动和推进会议,就全域矿山清理整治工作如何“转动能、增亮点、找抓手”和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标准、聚焦发力持续开展全域矿山生态环境整治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域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省环保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三是推试点,稳步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合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在肃南县康乐镇先行试点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对1991平方公里区域的自然资源进行全要素调查和统一确权登记,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促其守好“自留地”、看好“责任田”,充分调动了权益主体监管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聚焦标本兼治,构建长效保护机制。一是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活动的前置性条件,按照省、市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评办法,细化国土资源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考核权重、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加强保护区范围内国土资源的监管力度,以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和国土“一张图”数字化管理为手段,建立“天上查、地下管、网上看”的巡查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年度卫片遥感监测成果,通过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等先进技术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对已完成整治的矿山排查核实整改质量,对祁连山生态功能区新增和扩大规模建设项目强化监测,确保了长效监管、及时修复、提质提标。二是严把矿业权审批关口。自然保护区所有矿业权坚决不予新立;保护区外新设立矿业权时,事先征求保护区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向各类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地进行许可查询,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报矿业权新立初审意见。三是建立用地“双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对项目拟用地范围是否在祁连山、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实地核查,建设用地范围与保护区范围重叠的,除保护区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已出具同意项目建设意见的以外,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规范项目用地审批管理。加快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严把涉及祁连山、黑河湿地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关,确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不再规划、审批、建设任何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实验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强化各类开发性项目的管控,严禁不符合功能区主体功能的项目准入,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五是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对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及其他各类保护地,全面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着力构筑国土空间布局的“骨架”和“底盘”。六是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管控要求,结合制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从职能职责入手,配合对限制产业采取更严的管控措施,对禁止产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不予新增用地,切实强化了产业准入和开发行为的刚性约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持续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再整改”,按照查漏补缺、提质达标要求,督促县区责任部门及时完善加固引流渠,补覆因雨水冲毁的覆土区,确保生物措施保护效果,确保封育围栏设施完好,确保整治区域内无其他人为因素遭到损毁。
二是扎实做好外围区域矿业权清理。坚持“思想再动员、认识再提高、问题再聚焦、责任再明确、标准再提升”,扎实做好保护区外围区域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分类清理外围区域市、县级发证已过期的矿业权,对未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生产规模和储量规模达不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最低标准、矿区面积较小且容易出现开采越界、经济效益较低、破坏环境较大或环保设施不全、整治不彻底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达标不放过。
三是全力推进国土资源长效监管。目前,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承担着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监管工作,张掖国家地质公园正在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国土资源工作汇集着全市土地、矿产、测绘等大量数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内容繁多,现有保护和监管手段远远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证、执法巡查等方面的需要。我们将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综合运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和遥感监测等先进技术,建立包括实时监测、遥感传输、基础地理、地面调查等多源数据集成的大数据库,在长效监管、生态保护、规划管控、土地管理、执法监察等方面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全领域的国土资源和生态保护监管网络新格局。(联系人:杨鹏程1390936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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