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为民,他们一直在努力
说起郑板桥,
更多人可能联想到他
“扬州八怪”之一的名头,
和他笔下的
“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
与万古不败之石”。
两任知县,为政一方的经历,
在郑板桥颇为传奇的人生中,
多少显得朴素了些,
却不经意在某种程度上
成就了这位“千秋不变之人”。
郑板桥
《清史稿》对郑板桥的政绩评价颇高,
说他做了十二年的知县,
没有积压下来的公事,
也不曾有蒙受冤屈的百姓。
这是赞誉,也是事实。
郑板桥在范县任知县时,
拒收贿赂,爱民如子,
闲暇时常与文人把酒吟诗,
以至于旁人忘记了他知县的身份。
郑板桥赈灾蜡像
后来郑板桥调任潍县知县,
任内遇上饥荒,
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况。
在这样的背景下,他开仓赈济,
同时让百姓办好领粮食的借据,
挽救了万余人的性命。
正是怀着以民为本的仁心,
郑板桥写下了脍炙人口的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喜欢的一首诗,
他在很多场合都引用过。
如果曾经读过郑板桥写给堂弟郑墨的家书,
或许更能够理解他的心情。
《潍县署中与舍弟第五书》反映了
郑板桥在文学上的审美取向,
也折射出他忧国忧民的一面。
他批判王维、赵孟頫的作品中缺少“民生痛痒”,
推崇如范仲淹、欧阳修等进退忧时的文学家,
以及他们具有现实意义的文学作品。
今月曾经照古人,
民本思想在文化血脉中得以传承下来。
所以先秦诸子之一的管子在讲,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清初经学家万斯大仍然在说,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在史书中,
也专门为那些奉公守法、重视民事的好官
留有一席之地,
这些人作为“循吏”被载入史册。
“一钱太守”的故事
“一钱太守”这个很有名的历史故事,
就出自《后汉书》。
这位“一钱太守”名叫刘宠,
是东汉时期的一个大臣。
刘宠何以得到这样一个称号?
这还得从他任会稽太守说起。
刘宠在任上废除繁琐的规章制度,
使得会稽郡得到了很好的治理,
故而被擢升。
等到他要离开的时候,
几个老人找到他,
一人拿出一百钱作为馈赠。
老人说自刘宠上任之后,
夜半时分狗都不叫了。
老人为什么这样说?
原来在刘宠之前,
官吏专等到半夜百姓在家休息时,
到各家中收钱、收税,
搅得鸡犬不宁,整夜狗吠。
刘宠在任时则专做于民有益之事,
约束手下,
使百姓得以安生。
刘宠最终推辞不过,
象征性地收了一文钱,
所以人们叫他“一钱太守”。
一钱虽小,寄托的是宏大的全心为民之情。
在《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
节目中,
河南大学王立群教授这样评价“一钱太守”:
这一钱,殚精竭虑,为百姓造福;
这一钱,呕心沥血,堵住了恶吏搜刮民财;
这一钱,富可敌国,
这一钱,可值家财万贯。
今人虽不见古时之月,
却可以与先贤有着相同的民生理想与情怀。
如焦裕禄,
带领干部,治理“三害”;
如杨善洲,
清廉奉公,义务造林。
在他们之后,
也将有更多的焦裕禄们、杨善洲们。
为政一方,造福百姓,
与古人并行,
也为今人所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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