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公布施行 对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立法规范
原标题:《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公布施行
对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立法规范
中国甘肃网10月16日讯 据白银日报报道(记者 贵富堂)备受关注的《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18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本报今日三版对《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全文登载公布。
白银城区综合管廊项目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西北首家试点项目之一。截至目前,综合管廊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但面临着管廊管理没有上位法作为执法依据而导致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管廊运营单位与管线单位的责任义务不够完善、保障管廊安全的措施不足等问题。《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制度设计和立法规范,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符合《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的要求。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明确了管廊建设资金的筹措模式,规定“管廊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和多渠道融资相结合的模式筹措”,解决了管廊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二是明确了市、县(区)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在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分工,解决了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推诿、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确立了政府主导的定价机制,明确规定“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价格形式、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确定”,确立了政府主导的价格机制,防止了运营企业末端收费,增加管线单线和用户负担等问题。四是明确了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和管线单位的职责,有效防止了运营管理实践中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排查不及时、履责不到位等问题而导致的影响管廊正常运行的情况发生。针对《办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没有具体的上位法作为直接依据的实际,分别对管廊建设单位、管线单位、管廊运营管理单位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设定了不同幅度罚款的行政处罚,增强了实际执行中的操作性和强制性。
《办法》的公布施行,对全面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工作,统筹各类市政管线的规划和建设,解决“马路拉链”和“高空架线”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整体形象,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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