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办法》出台 三大类项目将获得优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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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9月2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星明)9月26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办法》。该《办法》自即日起施行。对符合条件的从省外、国(境)外引进的在省内注册、建设、经营、纳税的招商引资项目,按《通知》确定的奖励金额给予奖励。对落户我省的跨国公司总部及新引进引领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评审委员会按其贡献,研究提出奖励金额。
《办法》明确,要获得奖励,必须具备六个条件: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环保规定和规划要求,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须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实施后引进的项目;奖励对象为省外、国(境)外企业在我省新投资项目;省内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增资或利润再投资,投资总额达到奖励条件的项目;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承诺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且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招商引资项目(含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累计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通过竣工验收,且正式投产或开业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无其他纠纷和争议。在项目建设期间无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我省的产业发展方向,《办法》明确了优先奖励的项目类别。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文化旅游、仓储物流、技术研发中心、金融保险、会议展览、大型商品集散地、育幼养老、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戈壁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物流、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中药材种植加工、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项目;新型工业项目:包括油气钻釆装备、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有色金属、高端真空装备、新能源装备、电工电气、高档数控机床、节能环保装备、农机装备、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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