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论语】做好“土味”旅游
原标题:【兰山论语】做好“土味”旅游
费孝通曾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到,“土”是乡下人的命根。但长期以来,“土味”“土气”等与“土”沾边的词语都带着浓重的贬义色彩,人们提到“土”便如临大敌般唯恐避之不及,却忘了那片“土”,曾经是我们远走他乡午夜梦回时念念不忘的“乡愁”。
令人欣喜的是,近些年乡村旅游渐兴,城里人“久在樊笼里”,渴望“复得返自然”,“土味”开始“走红”。据统计,仅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就达25亿人次,旅游消费规模超过1.4万亿元。不过,在乡村旅游井喷式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容回避的问题:同质化严重和造景现象突出,真正的“乡土味”踪迹难觅、荡然无存。
江南可采莲,西北有孤烟。乡村旅游最吸引游客的地方,就在于可以凭吊“乡愁”的乡土之味。不同的地理风貌、建筑特色、饮食习惯和民俗活动,为乡村着上了特有的底色。这种乡土之味,是老乡们的精气神,是乡村旅游的气质与魂魄。揆诸我省,从陇南到河西,从甘南到陇东,无不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如果随意丢弃、跟风模仿,无异于南辕北辙、舍本逐末。所以,我省发展乡村旅游,一定要重视突出“土味”。
做好“土味”旅游,须守护乡土之情。只有心怀乡土之情,对这片“土”心存敬畏,方可守护好、塑造好乡村的本真。反观一些乡镇,不从实际出发,大兴土木,甚至追求异域风格,将一些旅游项目命名为“普罗旺斯度假村”“爱琴海小镇”,结果东施效颦、不土不洋。深究其因,便是缺乏对这份乡土味的自信,缺乏对游人们追寻乡土之情的心理的把握,所以在观念上偏离了轨道,后期的规划与开发上自然不尽如人意。
做好“土味”旅游,须彰显乡土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一些地方缺乏科学长远的规划设计,为了发展乡村旅游,一哄而上,多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自主经营的农家乐,千村一面,鲜有特色;也有的地方自损田园之风、乡土之味,把自成画卷的自然风光生生改造成单调生硬的人工景观。这些教训警示我们,发展乡村旅游应遵循自然规律,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按照“一镇一特色、一村一风韵”的思路,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因地制宜、差异发展,既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做好“土味”旅游,须挖掘乡土风俗。在当前旅游大众化的时代,物质层面的“吃、住、游”并不能完全满足游客的消费需求,游客对精神层面的探求与寄托要求旅游产品必须升级。如果说乡村旅游在外观设计中保持原汁原味是“塑形”,那么挖掘乡风乡俗便是“铸神”。二者皆具,方可形神兼备。我省有着“河岳根源、羲轩桑梓”的美誉,融丝路文化、敦煌文化、黄河文化、伏羲文化等多种文化为一体。让游客亲身体验当地风俗人情,不仅能为旅游产品增值增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会起到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所以,在旅游内容和形式日趋多样化的今天,发展乡村旅游一定要打好“乡土牌”,真正留住“土味”,让游客赏得着田园风光、品得上农家土味、寻得回乡愁乡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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