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到2020年 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原标题:我省印发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施工图
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中国甘肃网8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8月21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甘肃省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省农牧厅等十余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近期我省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相关情况。
据介绍,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年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交通扶贫、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兜底保障、资金投入等政策措施,形成了以《实施意见》为龙头,行业扶贫政策为支撑,具有系统化、精准性、配套化的政策体系,这是今后三年我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任务书、时间表和施工图。
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
精准脱贫验收标准是检验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基准线和度量衡,为此,《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对贫困退出工作提出了要求:
贫困人口脱贫
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贫困村退出
我省贫困村共7262个,包括62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042个纳入深度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共4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贫困县摘帽
全省贫困县包括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比例和群众认可度为衡量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认定程序
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分别对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负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了部门到户验收工作责任,体现省市县层层负责、相关部门专业认定,确保脱贫结果政府认定、社会认可、群众认同。
一是坚持目标标准,严格贫困退出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擅自拔高标准,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核心指标和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到2020年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做到不落一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退出,做到不漏一村;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是提高脱贫质量,坚持把严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确保否决指标要求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程序要求不变通不走样,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严禁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现象。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是巩固脱贫成果,坚持把贫困退出的底线性要求与工作措施的高标准推进结合起来,努力把工作往前做,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高,落细落实“一户一策”,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强化帮扶,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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