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住房困难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原标题:兰州市今年将实施支持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项目15个
住房困难农民工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中国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辉)5月17日,兰州市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要点》明确指出,今年,兰州市将组织实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年内支持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项目15个;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30万人以上,劳务收入70.3亿元以上;将在兰州市长期工作生活、有稳定收入、符合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住房困难的农民工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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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达30万人以上
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通过职业介绍和劳务输转服务,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组织实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年内支持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项目15个。完善区域返乡创业配套政策,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荐申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和返乡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提高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水平。加强与天津等东部地区企业用工需求对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达30万人以上,劳务收入达70.3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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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适龄青年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针对农村劳动力特点和本地培训资源,通过订单培训、校企联合培训和项目定向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实用技能培训,力促贫困劳动力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基地建设与地方特色产业优势进行深度对接,巩固提升“花寨美洁”“黄峪焊工”“阿干厨师”“巧手百合”等劳务品牌。实施国家农村电商百万带头人计划,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和人才培养,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开展农村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和“求学圆梦”行动。推动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切实加强农村适龄青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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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及欠薪逃逸行为
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欠薪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信息报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进行公示、警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及欠薪逃逸行为。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逐步推行城镇户籍职工和农民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推动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农民工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权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贯彻落实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推动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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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建立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健全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努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对符合条件的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和帮助学校、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幼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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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保障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在兰州市长期工作生活、有稳定收入、符合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探索建立个人自愿缴存机制。全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市实现年内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的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建立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提高农村社区服务能力。继续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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